中央財政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管理改革自2014年底全面啟動以來,科技部、財政部、發展改革委會同相關部門積極部署改革任務,推動改革落實,已取得階段性進展,成效初顯。其中,設立國家重點研發計劃是國家科技計劃管理改革的重中之重。2016年2月16日,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首批重點研發專項的指南發布,這標志著國家重點研發計劃正式啟動實施。
科技計劃那么復雜,是不是有點傻傻分不清楚?來看我們為你詳細解答國家重點研發計劃。
1、為什么要進行中央財政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管理改革?
國家科技計劃管理改革,著力解決制約我國科技計劃引領帶動創新發展的深層次重大問題,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解決原有計劃體系日益突出的重復、分散、封閉、低效等問題,遵循科技發展的客觀規律,發揮科技人員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更好地推動以科技創新為核心的全面創新。
2、改革進展如何?
按照2014年國發64號文的要求,改革的全部主體任務要在2014-2016年三年改革過渡期內完成。目前公開統一的國家科技管理平臺已經初步形成,它包括“一個制度、三根支柱、一套系統”:一個制度是指部際聯席會議,已成為凝聚共識、協商決策的重要平臺。三根支柱包括:特邀咨評委,已開始發揮重要的戰略咨詢作用;專業機構,首批7家機構已經啟動改建并準備承接項目管理職能;“全程嵌入式”監督和評估體系正在形成。一套系統是指:計劃管理信息系統,已開始面向科技界提供服務。
3、科技計劃管理改革后,錢變少了嗎?
科技計劃的整合不是“為整合而整合”,而是聚焦國家重大戰略需求,形成全鏈條、一體化設計,不會因為科技計劃的優化整合而減少財政科技投入,相反會加大對高校和科研機構的穩定經費支持和基礎研究投入。
4、中央財政科技計劃有哪些?
按照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新要求,以及科技創新呈現出的新態勢新特征,已將原有的100多個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在科學評估基礎上整合成五大類: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國家重點研發計劃、技術創新引導專項(基金)、基地和人才專項。國家重點研發計劃目前已正式啟動,其它各類計劃也在分別展開。
5、國家重點研發計劃是怎么來的?
國家重點研發計劃整合了原有的973計劃、863計劃、國家科技支撐計劃、科技合作與交流專項,發改委、工信部管理的產業技術研究與開發資金,有關部門管理的公益性行業科研專項等。
6、國家重點研發計劃的定位是什么?
該計劃定位為針對事關國計民生的農業、能源資源、生態環境、健康等領域中需要長期演進的重大社會公益性研究,以及事關產業核心競爭力、整體自主創新能力和國家安全的戰略性、基礎性、前瞻性重大科學問題、重大共性關鍵技術和產品、重大科技合作,按照重點專項組織實施,加強跨部門、跨行業、跨區域研發布局和協同創新,為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主要領域提供持續性的支撐和引領。
7、新的項目形成機制和管理流程是什么樣的?
主要環節為:征集科技需求,凝練形成任務方向,編制各專項實施方案,戰略咨詢與綜合評審委員會咨詢評議,部際聯席會議審議布局并按程序報批,編制發布年度項目指南,專業機構開展申報受理、評審立項、檢查驗收等過程管理。監督評估工作貫穿全部流程。
8、國家重點研發計劃的規模如何?
綜合考慮部門共識度、領域科技發展均衡性以及中央財政能力,目前形成了59個重點專項的總體布局和優先啟動36個重點專項的相關建議,經國家科改領導小組審議通過后,得到國務院批準。
9、國家重點研發計劃在申報和評審方面有何創新?
一是“預申報書+正式申報書”的申報評審方式。在前期試點重點專項工作探索經驗的基礎上,實行“預申報書+正式申報書”申報方式,即先由項目申報者提交3000字左右的預申報書,詳細說明申報項目的目標和指標,簡要說明創新思路、技術路線和研究基礎;經過首輪專家評審后,遴選出3-4倍于擬立項數量的申報項目,請項目申報者再提交詳細的正式申報書,進入答辯評審。這一做法在很大程度上減輕了科研人員的負擔,避免了不必要的申報準備工作。
二是一個指南方向不限定支持一個項目。科技創新具有研發路徑和技術路線多元化的特征。為降低創新風險、優化科技發展布局,在同一指南方向下,如有不同技術路線、均具有較強競爭力的申報項目,可以擇優同時支持,在項目執行中按期嚴格評估,及時調整聚焦。
三是對于合理確定項目體量,對項目下設課題數和參與單位數提出了明確要求。重點研發計劃的項目要求研究重點突出,考核指標明確,項目下設的研究任務緊密聯系,分工銜接,形成有機整體;不同目標、不同品種、不相關的任務,不能強行組合成一個項目。同時,為提高項目部署中各研發任務間協調銜接的效率和效益,對項目下設課題數和參與單位數提出明確要求,合理規劃項目體量。
四是加快進行首批7家專業機構的全面改建,做好申報受理準備。將按委托協議和相關制度的要求切實做好項目管理,圍繞項目管理需要開展全面改建,提高服務意識,規范管理流程,將從項目申報受理開始,提供專業化的服務。
五是在主動公開信息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如在發布重點專項申報指南時,同步公布指南編寫專家組名單、形式審查條件要求、形式審查責任人等,力求在項目管理源頭就公開透明、責任明確。同時,結合前期6個試點重點專項的申報組織工作經驗,整理了項目申報常見問題答疑,將與指南一起公布到科技管理信息系統公共服務平臺上,方便申報者查閱、解惑,高效率準備申報材料,節約時間精力。
六是在整個項目形成、申報、評審過程中,已經并將繼續嚴格執行專家回避制度。特邀咨評委委員及參與重點專項咨詢評議的專家,不能申請本人參與咨詢和論證過的重點專項項目;參與重點專項實施方案和年度指南編制的專家,不能申請和評審相關的重點專項項目;項目評審專家在遴選和具體評審中,也嚴格執行相關回避條件和要求,將“運動員”和“裁判員”徹底分開。
10、政府不再具體管理項目了,專業機構會不會權力太大了?
政府決定的是“做什么”,專業機構決定的是“怎么做”。比如專業機構進行項目評審時,并非隨意指定專家,而必須從國家專家庫中隨機抽取符合要求的專家。首批7家專業機構已經啟動改建并準備承接項目管理職能,這7家機構來自科技部、農業部、工信部、衛計委等下屬事業單位,將提高服務意識,規范管理流程,從項目申報受理開始,提供專業化的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