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社會多年的共同努力,《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締約國簽訂的《京都議定書》終于將在今年2月16日正式生效,這標志著人類對環境的保護又邁進了一大步。
然而,這一成果來之實在不易。
雖然從1861年開始,人類就對氣象進行跟蹤記錄,但直到上世紀六七十年代,人們才明顯地意識到,破壞環境的經濟發展是不可持續的,人類對自然的過度索取,反過來會懲罰自己,溫室效應就是比較明顯的例子。1992年的聯合國環境和發展會議是人類對環境保護認識的一個重大轉折點。可持續發展的觀念開始深入人心,對環境的保護成為人類的共識。在該會議上,各國領導人簽訂的《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就是在環境保護方面的一大進步。但是,要從認識變成行動,從一國的環境保護,變成社會的協調步伐,還有很長的路要走,還要克服許多困難。
落實《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的《京都議定書》早在1997年就達成協議,簽署的國家已經有140個。但按照議定書的規定,要有在1990年占造成溫室效應氣體排放量55%的國家批準,該議定書才能正式生效。這一責任自然主要落在發達國家身上。然而當許多歐洲國家先后批準了該議定書后,卻遇到美國的障礙。美國在克林頓政府時期,曾簽訂了《京都議定書》,但布什政府上臺后,卻在2001年退出了該議定書。美國的行動拖延了《京都議定書》的生效,很明顯是損人利己的行為。俄國對該議定書曾一度遲疑,但在去年11月批準了該議定書,使它終于能在今年生效,這是值得慶幸的。
《京都議定書》雖然生效,但在實現其目標方面還有許多艱巨的工作要做。首先,美國還沒有加入。作為溫室氣體排放量比較大的國家不參與,《京都議定書》的覆蓋面就是不完整的,其目標就不能完全實現。因為各國都生活在同一個地球上,美國不受限制地排放溫室氣體,整個地球的氣候環境都會受到破壞。如何說服美國加入《京都議定書》是社會面臨的困難任務。《京都議定書》應當覆蓋全球,一百九十多個國家和地區一個都不能少,這才能真正實現議定書所規定的目標。其次,《京都議定書》只規定了到2012年的溫室氣體排放限制目標,這一時限很快就會到達。2012年之后的排放限制目標 急需討論制定。這涉及各國政治、經濟和社會利益,無疑會有激烈的爭論。去年在阿根廷首都布宜諾斯艾利斯舉行的《公約》第10次締約國大會上,關于這一問題就沒有共識。美國雖然以觀察員身份參加了會議,卻不愿討論2012年以后的排放限制問題。它還強調,將“按照自己的方式解決排放限制問題”。這反映出,至少在布什政府的第二任期內,美國不會改變它的政策。這樣,2012年以后的溫室氣體排放問題是否能及時解決將是很大的疑問。
去年底的印度洋海嘯雖然是自然災害,不是人類的環境破壞。但它生動地告訴人們,地球是如此脆弱,各國又如此密切地相互依賴。各國實在有責任有義務全部加入《京都議定書》,全面實現其限制排放的目標,并為2010年以后進一步限制排放做好準備。這仍是社會的一個挑戰。